
海关总署第77号公告已于2026年6月30日起正式施行,这次新规直接关系到折弯机、车床以及各类激光加工设备的出口申报。
核心变化在于:所有出口货物均须全程核验是否属于两用物项管制范围。申报一旦不合规,不仅货物会被直接退单、滞留港口,整条产业链上的相关企业都将面临连带重罚,情节严重者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本次公告的管制范围,覆盖税号8454—8465项下的全部加工设备。凡是出口以下品类的设备,从采购、接单到报关,全流程都必须核查是否涉及两用物项管制:
折弯机
车床
铣床
磨床
激光打标机
激光切割机
激光焊接机
其他具有同类加工功能的相似设备
简而言之,只要属于金属加工或激光加工类的机械设备出口,现均已进入海关的重点核查清单。接单、工厂出货、外贸报关,任何环节都不能抱有侥幸心理。
>>申报不合规,将面临两种直接后果:
后果1:信息模糊,海关直接退单,无法申报
若申报时对设备用途、技术参数、产品功能、使用场景等关键信息描述不清、填报不全,系统将直接退回单证,货物无法正常报关,进而错过船期,并产生高额的仓租和柜租费用。
后果2:海关启动多层研判,清关周期最长可达3个月
一旦海关对设备是否属于两用管制物项产生疑问,将启动整套研判流程,包括人工开箱查验、移交专业机构进行技术鉴定等。整套流程耗时最长可达1至3个月,货物长期滞留港口,不仅资金成本攀升,物流周期和订单交付也将受到严重影响。
1. 罚款标准(必须牢记)
货值在50万元以上的,处以货值5至10倍的罚款;
货值在50万元以下的,罚款金额为50万元至250万元;
情节严重者,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,面临有期徒刑。
2. 全链路连带追责,无任何环节可免责
此次追责范围覆盖整条进出口产业链,包括生产工厂、外贸公司、货运代理、报关行以及收发货货主。只要任一环节出现违规,所有参与企业都将共同承担连带责任。
77号公告自6月30日起已生效,机床类产品出口须填写10位完整税号,禁止使用简略税号报关;
申报时须如实标注是否属于管制物项,境外收货人与境内生产厂家信息缺一不可,信息不一致将直接导致扣货。建议立即梳理在售机床类SKU,提前备齐合同、发票、技术资料等,以免因申报不合规造成货物滞留。
新规实施后,折弯机、车床、铣床、激光切割机等设备的出口审核明显收紧。申报时不仅要准确填报产品参数和用途,还需严格核查是否涉及两用物项管制。
合规出口,是长久经营的根本。两用物项监管日趋严格已是明确趋势,海关核查力度也在持续升级。切莫因图省事而简化申报流程,一次违规不仅可能带来数十万乃至上百万元的罚款,还会影响企业海关信用评级,后续进出口业务将处处受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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